中国法院网民权频道讯 自今年年初以来,民权县法院不断创新方式,采取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电话调解、电话预约开庭时间、电话提示执行等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快捷高效化解民事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而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5月19日民权县法院仅用二十多分钟时间就将涉案金额达38000元的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调解结案,就是民权县法院创新审判方式、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
张三在民权县北关镇开一加油站,民权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胡四经常以单位的名义在该加油站赊账加油。张三为了多拉客户,顾及客户脸面,同意赊销一两个月后再打总结算。可是半年过去了,胡四只加油不提现金结算的事。张三忍耐不住进行催促,胡四以办工经费紧张为由一拖再拖,再后来干脆连张三的催账电话也不接了。张三无耐,拿着诉状到法院要求立案解决问题。法官接过诉状,向其讲解诉前调解具有不收费、快捷、灵活、方便等好处,张三遂将胡四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法官,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同意法官诉前调解的主张。法官按张三提供的号码拨通胡四的手机,重点向其讲解法律规定,向胡四讲明:若不还油款,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对其名下的工资可采取冻结措施,进而在名声上给胡四造成不好的影响。胡四听后,立即赶到法院,主动与张三达成还款协议,并当场支付给张三2000元油款。
当事人张三握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说道:“太感谢你们了!没花一分钱,还这么快解决了问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站在一旁前来办事的群众,看了一下墙上的钟表,从法官接诉状到张三胡四达成协议,仅二十分钟的时间,就把问题解决了,对如此快捷又不收任何费用的办案方式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