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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6年8月11日,本院采用内部对比评审方式对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务车辆报废处置公开竞价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资产处置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资产处置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务车辆报废处置公开竞价项目。二、开标、评标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开标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评标小组:由本院资产处置小组负责该项目的评审工作,经派驻纪检组、督察室核对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集体选定中标人。三、中标人中标单位:商丘市萨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标价:5000元。四、公告期限公示时间: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2日。如公司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本院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公司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五、联系事项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370-8592037 民权县人民法院 资产处置小组 2026年8月11日
· 民权县人民法院 公务车辆报废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第二次)     民权县人民法院拟对本院所属1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法院1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竞价。二、项目概况民权县人民法院现有1辆公务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待处置,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经批准,现对该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车牌号 规格型号 购入日期 1 越野车 豫N9A026 大众途观SVW6451XED 2014-04-07 注:以上主要报废资产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请以现场查勘为准。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报废处置,最高价者成交。三、参与公司资格要求(一)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证件。(二)具有省级以上商务部门核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四、报名要求(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民权县人民法院307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上午11:30,逾期不予受理。(二)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车辆报废处置报价单(加盖公章并密封)五、其他事项1.搬运:竞得人负责搬运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2.意向竞价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3.联系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370-8592037(工作日办公时间可拨打咨询)。                                                         民权县人民法院                                                          资产处置小组                                                          2026年8月6日
·民权县人民法院拟对本院所属1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法院1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竞价。二、项目概况民权县人民法院现有1辆公务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待处置,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经批准,现对该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 名称 车牌号 规格型号 购入日期 1 越野车 豫N9A026 大众途观SVW6451XED 2014-04-07 序号 资产 名称 车牌号 规格型号 购入日期 1 越野车 豫N9A026 大众途观SVW6451XED 2014-04-07 序号 资产 名称 车牌号 规格型号 购入日期 1 越野车 豫N9A026 大众途观SVW6451XED 2014-04-07 注:以上主要报废资产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请以现场查勘为准。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报废处置,最高价者成交。三、参与公司资格要求(一)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证件。(二)具有省级以上商务部门核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四、报名要求(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3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民权县人民法院307办公室(三)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车辆报废处置报价单(加盖公章并密封)五、其他事项1.搬运:竞得人负责搬运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2.意向竞价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3.联系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0370-8592037。 民权县人民法院 资产处置小组 2026年7月28日
·2026年7月13日,本院采用内部评审方式对民权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询价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询价项目。二、开标、评标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11:00至11:30开标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评标小组:由本院采购小组负责该项目的评审工作,经派驻纪检组、督察室监督核对报价,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集体选定中标人。三、中标人中标单位:商丘市睢阳区商禾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价:139600元。四、公告期限公示时间至2026年7月14日下午18:00。如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本院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公司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五、联系事项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370-8592037        帅老师,联系电话:196 0370 5200 民权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3日
·为进一步筑牢内网网络安全防线,防范网络攻击,保障办公办案系统安稳运行,需要对现有防火墙进行升级,我院拟采购两套国产化(内网)防火墙设备,现对我院内网防火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单位:民权县人民法院(三)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采购(四)采购内容:采购企业级国产化内网下一代防火墙设备2台,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部署、安全策略配置、等保适配、三年原厂质保、技术培训及售后运维等全套服务,具体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详见本公告需求部分。(五)交付及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上线运行及验收交付(六)交付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机房(七)采购方式:公开询价(八)采购预算:16万元(九)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否则报价无效: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运维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履约责任。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4.所投防火墙设备为正规原厂全新正品,符合信创产品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对应品牌产品供货及售后保障能力,可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承诺。5.具备法院、党政机关同类网络安全设备项目实施经验,能够适配政务内网安全管理规范及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三、设备技术参数及设备适配要求本项目采购设备为内网用国产化下一代防火墙,需要适配法院内网办公办案系统运行环境,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合规要求,核心参数及功能要求如下:(一)性能参数:网络层吞吐量≥10G,应用层吞吐量≥4G,防病毒吞吐量≥1G,IPS吞吐量≥1G,全威胁吞吐量(不含WAF)≥800M,并发连接数≥400万,HTTP新建连接数≥10万,IPSecVPN最大接入数≥1000,IPSecVPN吞吐量≥800M。硬件参数:内存大小≥8G,硬盘容量≥128GSSD,千兆电口≥6个。(二)设备适配要求:1.设备需完全兼容法院网络体系现有内网架构、办公系统、审判业务系统,部署过程不影响原有业务正常运行,无需大规模改造现有网络设备。2.提供三年原厂质保和三年软件升级服务,每月定期更新病毒库及特征库,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软件漏洞问题,需做到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处置。(三)服务要求1.设备为全新未拆封原厂正品,提供完整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保修凭证。2.供应商负责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策略配置、网络适配、上线测试,直至设备正常稳定运行。3.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整机免费质保服务及不少于3年病毒库、特征库免费升级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软件漏洞问题,2小时响应、24小时内上门处置。4.免费提供操作培训、运维指导,提供终身技术咨询服务。四、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须按要求整理报价文件,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装订,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报价函(详见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5.同类党政机关、法院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等,可选提供);五、报价相关要求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部署、培训、质保、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加盖公章,密封完好,未密封、无公章、材料不全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报价及中标资格,纳入采购黑名单。4.逾期递交、递交地点错误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受理。六、递交时间及方式(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7:00,逾期送达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二)递交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307办公室(三)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七、评审及成交原则1.在满足本公告全部技术要求、资质要求、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若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优先选取项目业绩丰富、售后保障更完善的供应商。八、付款方式项目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上线稳定运行,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正规全额发票,采购单位按财政流程一次性支付全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九、其他事项1.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我院内网现有网络环境,踏勘费用自行承担,采购单位提供必要配合。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公告及承诺内容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设备型号、参数、服务标准,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作、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3.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保证金,采购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民权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民权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帅老师 联系方式:196 0370 5200联系地址:民权县人民法院办公楼307室 发布日期:2026年7月7日 附件一:报价函
·根据工作需要,2026年商丘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63名(其中,民权法院招聘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信息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见附件。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书记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已在法院工作的核定额度外书记员、政府购岗或公益岗书记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招聘。(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4.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审判工作纪律、规章制度;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扣留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8.本人及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9.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10.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11.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于2026年3月2日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s://hnsqzy.hncourt.gov.cn/)和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及“商丘天平之声”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qtpzs)发布公告。(二)报名。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1.提交报名申请。2026年3月2日12时至3月8日17时30分,登录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n/)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同时根据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2.资格初审。2026年3月2日15时至3月9日18时,报考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对于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0370-2209919。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费用。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6年3月3日12时至3月10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4.打印准考证。网上已缴费的人员,于2026年3月16日9时至3月20日17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三)笔试1.笔试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全省同一时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采用客观题,满分100分。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以及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不低于60分,具体合格分数线以后续公告为准)的,不得进入技能考试。3.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以准考证为准。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以笔试成绩查询公告为准。(四)技能考试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技能考试环节。2.技能考试科目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文档编辑、数据报表处理等计算机办公常用技能,满分100分。3.进入技能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4.技能考试机位费每人40元,参加技能考试人员确定后,考生根据技能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缴纳。5.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技能考试公告为准。6.技能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以技能考试成绩查询公告为准。(五)面试1.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4.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安排以网上公告为准。5.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六)体检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3.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4.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网上公告为准。(七)考察1.体检合格人员均可参加考察,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考察时间安排、有关要求以网上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八)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成绩并列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所有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最后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合同,然后派遣至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按照派遣公司与法院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不高于招聘职位人数1:0.5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在本次招聘结束后1年内,如有书记员辞职或被退回派遣公司等情形发生,按程序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可按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四、待遇和保障书记员工资待遇及其他社会保障由用人法院根据本院实际确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五、注意事项(一)此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网上公告,请及时查看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s://hnsqzy.hncourt.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和“商丘天平之声”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qtpzs),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三)本公告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政策咨询电话:0370-2209708  监督电话:0370-2209626附件:1.商丘法院系统书记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岗位信息表/upload/file/20260303/20260303114925_16513.xlsx2.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20260303/20260303114944_6737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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