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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程庄法庭:多次调解化干戈 当庭履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6-09-03 11:31:41


近日,民权法院程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孙齐齐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告陈某与被告孙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孙某当庭退还原告服务费9700元,双方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原告陈某诉称,其在网络平台看到被告孙某从事美容、美体相关工作。因产后深受妊娠纹困扰,陈某向孙某购买了相关美体项目,并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15000元。被告孙某曾作出“可以完全去除妊娠纹”的承诺。然而,在接受多次治疗后,陈某发现并未达到被告承诺的效果,遂与孙某产生纠纷。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陈某无奈之下诉至民权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全部服务费用。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虽然诉讼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对立情绪较为严重,若简单裁判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引发后续执行难题。为实质化解纠纷,法官决定以调解作为突破口。

调解初期,原、被告各执一词:原告认为被告属于虚假承诺,应全额退款;被告则认为已付出相应服务成本,拒绝退款。面对僵局,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多次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进行沟通。一方面,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明确指出经营者在宣传中对服务效果作出明确承诺,而服务结果与承诺存在显著差距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诚信经营与法律后果方面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另一方面,法官也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引导其理性考虑服务过程中已实际产生的人力及物料成本,适当调整预期诉求。

【调解结果】

经过承办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孙某当庭向原告陈某退还服务费9700元。该款项于协议签署当日履行完毕,这起持续数月的服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该案通过“调解+即时履行”的模式,不仅高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也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美容、美体等服务,切勿轻信“完全根治”等绝对化宣传,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并保留付款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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