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张涛等4名同志法律职务获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6-09-29 17:49:21
9月29日上午,民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县法院院长徐亚超提请任命张涛等4名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张涛、张翔两名同志分别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会上通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
任命张涛同志为民权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翔同志为民权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梁国庆同志为民权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冯义龙同志为民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鸿志同志为以上4名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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