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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王桥法庭:王守盟约守初心 桥通商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6-09-14 15:47:51


民权县人民法院王桥法庭深耕千年葵丘信义文脉,秉持守诺诚信、调和止争、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摒弃“坐堂问案、一判了之”的传统模式,以柔性司法化解民生纠纷、以诚信司法守护群众权益。近日,王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劳务合同、民间借贷复合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与诚信力量。

据悉,苏某某长期为赵某提供劳务,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关系。劳务服务期间,赵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另行向苏某某借款。劳务结束后,赵某迟迟未按约定支付苏某某劳务费,亦未按期偿还借款。苏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双方矛盾持续激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苏某某遂将赵某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王桥法庭李晓珂法官细致梳理案情、核查案件材料,发现被告赵某正在监狱服刑,人身自由受限,无法正常参与诉讼,案件审理及履行均面临较大难题。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查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李晓珂法官坚持司法便民原则,主动驱车前往赵某服刑监狱,上门开展送达、询问及调解工作。

在监狱会见现场,李晓珂法官耐心向赵某告知案件起诉情况、诉讼权利义务,细致核实欠款事实。经询问核实,赵某对欠付苏某某劳务费、借款的事实全部认可,对欠款金额、欠款缘由均无异议。但因本人正在服刑,暂无经济收入、无法亲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一时陷入履行僵局。

秉持“能调尽调、源头化解”的工作理念,紧扣“王守盟约”诚信司法内核,李晓珂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找准矛盾突破口,全力破解履行难题。会见结束后,李晓珂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赵某配偶柴某某,向其详细释法明理,讲解诚实守信的民法基本原则、家庭债务承担及担保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引导其树立诚信履约意识,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化解纠纷矛盾。

在李晓珂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赵某配偶柴某某深受触动,深刻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自愿为赵某案涉全部债务提供连带担保,并承诺分期偿还劳务费及借款。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本着诚实守信、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赵某及其配偶柴某某按期清偿全部款项。该案将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一并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双方全部争议,杜绝后续次生纠纷。

此次纠纷化解,是王桥法庭“王守盟约、桥通商和”司法品牌的生动实践。法庭以信义文化赋能基层司法治理,将守诺履约、和睦共生的理念融入纠纷化解全过程,既依法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服刑人员特殊处境,柔性破解服刑人员案件审理难、履行难问题。

下一步,民权县人民法院王桥法庭将持续深耕特色司法品牌建设,以诚信司法守护民生、以温情调解化解矛盾, 高效化解各类民生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商事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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