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欠薪“老赖”玩“失踪” 公告一贴露“原型”

  发布时间:2015-11-26 14:51:49


    玩“跑路”耍“失踪”,是一些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常用的伎俩,这种行为也给法庭及时审结和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被动。然而,前些天还在“失踪”的被告张某,却在11月3日16时许带着5000元工钱,“羞答答”地来到民权县人民法院程庄法庭,央求法官撤回张贴在其居住地附近的开庭公告,否则,他“丢人现眼”不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话还得从头说起。2014年2月份,包工头张某雇佣邻村的阮某到其承包的深圳某工地上打工,双方谈妥了月工资,包工头张某还向阮某承诺,保证在年底前返回时将全部工钱结算清。可是,到了2014年年底,张某称开发商没有给他结算,他也无法将工钱全部付清给阮某,要求阮某先回家过春节,等其与开发商结算后,就将下欠的工钱汇给阮某。眼看着要过年,阮某等不及,只有从深圳某工地返回家中。为讨要工钱,阮某此后磨破了嘴、跑断了腿,被告张某总是一拖再拖,一晃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在反复追讨欠薪均无效果的情况下,2015年10月下旬,阮某一纸诉状将包工头张告上法庭。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张某忽隐忽现,始终沿着法律的边沿走,虽经法官多次调解,仍未达成协议。就在法庭向被告张某送达开庭传票时,被告张某突然“人间蒸发”,去向不明。此前,被告张某还私下扬言,只要法庭找不到他,法院判了也是白判,判了也执行不了一分钱。

    面对被告的“挑战”,如不进一步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不仅不能及时有效的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甚至还会损害司法权威和法院的形象。办案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开庭地点安排在被告的居所附近,并在被告居所附近公共场所大量张贴开庭公告,将原、被告的姓名、案件的基本情况、开庭时间及地点广泛公布于众,这样,既可以致被告于最大的道德风险和广泛的群众舆论压力中,也可以收到普法宣传的良好效果。

    法庭采取上述措施后,三乡五里的群众对被告张某拖欠工钱的事情议论纷纷,特别是附近的农民工议论说,像他这种不诚信的人,以后谁还跟他去打工!迫于外界种种压力,被告张某终于不再“失踪”,露出了原型。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韩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