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运用小额速裁、先予执行、司法拘留等手段,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为农民工及时追回劳动报酬。
12月17日,民权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及14位农民工工资案件,当天将4万余元工资款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申请人张某等14位农民工均为新乡市某县的村民,2015年5月初,其跟随包工头郭某在民权县南华工业园区某工地打工,约定工程完成后付款。8月底工程完成后,14名农民工共计42109元工资却迟迟没有发下来。后经多次催讨,郭某给申请人打了欠条,而后仍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付。10月初,14名农民工将被告郭某起诉到法院。民权法院受理该案后,快速审结了该案,郭某未在判决书履行期限内向14名农民工支付工资。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利用“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在受理该案的第三日,执行人员查询到郭某在某银行民权支行有4万余元进账,查询到该信息后,执行人员便在第一时间对该笔存款冻结,14名农民工员顺利的拿回了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