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运用小额速裁、先予执行、司法拘留等手段,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为农民工及时追回劳动报酬。
小额速裁。对于金钱给付、标的额15000元以下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举证期限指定在7天以内,所审结的29件小额农民工讨薪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9.5天,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先予执行。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符合先予执行法定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裁定先予执行,并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让农民工安心过年。截至目前,共先予执行案件两件,涉案金额5万余元。
司法拘留。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于四处躲藏、有钱不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重拳出击,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曝光、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让“老赖”无处遁形。截至目前,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中,共拘留11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6人,21名被执行人因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司法救助。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的,简化审批程序,依法实行减缓免,保证其打得起官司。同时做好农民工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示和释明工作,为其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截至目前,共为12名农提供司法救助资金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