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民权频道讯 根据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近期开展情况,民权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再出新举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是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全院要按照省法院活动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研究解决好制约工作开展的瓶颈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为活动开展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强调全院干警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特别是对一些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凡是政策允许的要从宽掌握,凡是群众期待的要尽快办理,作为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群众的过程,作为理顺情绪、促进和谐的过程。
三是强调定期通报制度,各庭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坚持督查制度,院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全院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组织督查。
四是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活动结束后,要对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中表现好的庭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以推动各项审判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