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至20日,民权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扈琳、朱家重、立案庭庭长武静、技术科科长徐伟,赴焦作温县法院考察学习诉前委托司法鉴定方面的先进经验。
温县法院副院长张国军首先介绍了温县法院2015年工作,及温县全面推广诉前司法鉴定的基本情况,随后,温县法院技术科主任李晓莉同志详细介绍了温县法院目前实行的诉讼前委托鉴定工作,温县法院规定凡是案件涉及到司法鉴定的案件,在立案前,由立案庭工作人员把关先不立案,并由立案庭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双方当事人填写“诉前鉴定申请书”,在双方都同意诉前鉴定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到技术科办理对外委托鉴定手续,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再进行立案。此规定的实行,有效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结合民权法院目前的工作情况,民权法院立案庭庭长武静与温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杨建都进行了工作交流,对具体操作规程进行了学习了解。技术科主任徐伟与温县法院技术科主任李晓莉进行了业务交流,对诉前委托鉴定工作中的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借鉴和学习了温县法院的先进经验,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最后,副院长扈琳、朱家重做了总结。通过这次学习交流,发现温县法院创新之举,将涉及鉴定的案件进行诉前委托鉴定,该举措的实行有效缩短了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求民权法院立案庭和技术科认真学习温县法院的先进经验,把先进经验运用到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去。将民权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