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2至13日,民权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家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小额诉讼负责人徐怀钦,研究室主任张志国及立案庭副庭长庞全国赴焦作山阳区法院学习考察小额诉讼审判先进经验。
山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胜利,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许建军、民二庭庭长康福军、立案庭庭长牛守海参加了座谈会。王胜利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山阳区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情况,之后观看了山阳区法院相关专题片,康福军庭长对山阳区法院小额诉讼的审理情况及具体做法做了介绍:一是小额诉讼案件由民二庭专门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小额诉讼审理规定的案件,由庭长审核确定转换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加快了案件审理速度、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扩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其它条件,虽然案件标的额在规定标准以上,开庭审理前经双方事人同意,5万元以下的案件也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三是审判人员内部明确分工、各职其责,民二庭有三名审判人员、一名内勤及四名书记员,内勤及书记员分别负责案件的送达、排期开庭、内网录入等工作,确保法官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审理上,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截止2016年6月30日,山阳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436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31.64%,平均审理天数为16天。
结合民权法院目前的工作情况,民权法院小额诉讼负责人徐怀钦与山阳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康福军进行了工作交流,对小额诉讼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方法进行了积极探讨。通过认真座谈,民权法院对山阳区法院的小额诉讼审判先进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学得了宝贵经验。
民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家重一行认为山阳区法院小额诉讼起步早、效果好、措施得力,非常值得学习,对与会人员给予经验介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