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慎重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一是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院同妇联组织协商制订计划,共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体系,实行送法进乡村、进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设立院长接待日等方式,接待来访的妇女,增强妇女维权意识。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该院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指导学校的法制教育,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2011年以来,该院到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16次,受教育师生15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成立专门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从事涉及维权案件的审判。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慎审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对维权案件优先立案、提速审理、优先执行,将维权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
三是充分发挥女陪审员独有的特点和性别优势,让其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维权案件的力度,及时高效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使案件都能够得到顺利圆满解决。
四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该院始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案件的审理力度,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
五是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机制,加强与学校、家庭、基层组织、团县委和妇联的联系,预防、校正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穷尽一切手段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对妇女犯罪案件查找犯罪原因,正确分析犯罪心理,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量刑时予以从轻、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