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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打造温情法庭

  发布时间:2017-01-12 11:56:05



    1月11日,民权县少年法庭适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申某某、王某某盗窃一案,这也是民权法院2017年第一起适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庭审中,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围坐在一张圆桌旁,这种方式缓解了以往传统模式严肃紧张的审理气氛,从而有效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与抵触心理。法官与公诉人用温和的语气,更多的询问被告人内心真实的想法,在询问中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某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外打工供养四个孩子,王某某由爷爷照顾长大,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王某某深刻认识到了母亲和爷爷的不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给别人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带给自己的家人无尽的伤痛,他表示自己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再让家人为自己担心流泪。

    圆桌审判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设计的法庭形式,未成年人年龄小阅历少,加之心理脆弱,对待他们要区别于其他成年人进行审判。民权法院实行圆桌审判以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力求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新回归正常生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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