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民权县法院开展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21 15:06:15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后,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诉讼立案、审理、执行等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延长了起诉期限,增设了行政附带民事争议解决制度等重要内容。为让更多群众进一步了解、学习、宣传及运用新行政诉讼法,2017年3月21日,民权县法院干警在民权县火车站广场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8:30开始,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家重带领行政庭、行政二庭全体干警到民权县火车站广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版面、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法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新行政诉讼法宣传页等资料,就群众们关心的新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诉讼费用、起诉期限等问题进行了细心解答。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权益如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会保险待遇、行政机关违法集资、违法摊派费用等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百余位过往群众的法律咨询,并对其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韩晶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