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权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巡回审判促进法治宣传,为推进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因双方抵触情绪较大,为避免双方见面发生争吵,进一步激化矛盾,承办法官采取向原、被告分别送达的措施进行送达。得知原告石某某现在娘家居住,且原告父母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干警不辞辛苦,驱车前往原告居所送达。同时考虑到对原告日后生活的影响,经承办法官与原告沟通,原告同意承办法官到原告村头向原告送达裁判文书,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近年来,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民解忧,加快审判进程,提升审判质效,缓和社会矛盾,民权县法院始终坚持巡回审判制度,采取协助立案、诉讼引导、到家送达、实地勘察、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减少群众诉累,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理好群众纠纷,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