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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 “四个一律”要求促廉洁公正司法

  发布时间:2011-12-12 17:00:15


清廉是法官的立身之本,公正是法官的崇高追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范措施,民权县人民法院在迅速传达贯彻省法院第十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后,将省高院“四个一律”印制成手册发放干警人手一册,要求干警常看、常读、常思、常想,做到警钟长鸣。该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四个一律”内容和法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该院按照省高院“四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强调:法官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的,一律调离法官岗位;凡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出处:河南民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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