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为纪念第四十七个世界环境日,引导全社会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关注环保、参与环保,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民权,民权法院以倡导生态文明为主线,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法律手段惩治破坏环境行为作后盾,举办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东区民生广场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活动,环境资源庭法官以近期判处的石某非法狩猎案、吴某滥伐林木案为例,现场进行案例普法。该院还制作了条幅,印制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打击污染环境案案例等宣传资料。针对百姓们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依法维权等系列法律诉求,法官们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全面讲解宣传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大家了解法律,明白法理,找准依法维权渠道。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多份。
二是深入社区开展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护和水资源保护宣传活动,采取“面对面、心贴心、手拉手”的宣传方式,把新环保法等法律知识送到居民家中,向他们介绍“世界环境日”的由来、日常生活与环境保护的密切关系,进行环保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充分调动居民环保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为大力做好“世界环境日”的法治宣传,民权法院已经连续5年在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维权意识,期望能让更多人一起行动起来,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