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民权县胡集乡陆湾村马怀云老人的农家小院里,干净整洁,清新静谧。几缕阳光透过树叶的罅隙,洒在墙角叫不上名字的花朵上;西侧的石榴红的耀眼,就连乒乓球一般大小的柿子也都闪动着光亮。一进院落,就让人感觉这家主人的勤劳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今年80岁的马怀云,身板硬朗,头脑清晰。要不是前几天的一场大雨,让他摔坏了腿,肯定不会闲在家里,静享生活的时光。当民权县法院执行法官张志国、王东华推开马老虚掩的家门时,马怀云正在树阴下辅导上初中的孙子。看到两位法官一前一后地进来,笑声朗朗的他招呼道:“可把你们给盼来啦,来,来——请坐这!”
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要不是今年5月21日的那场官司,说啥马老都不会麻烦法官,和大多数人一样,过着平常的日子。原来,2015年8月26日,经人介绍,闲不住的马怀云到县城某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的某小区物业上班,约定马老职责是从小区往外运送垃圾,每运出一车(三轮车)垃圾,给付报酬20元。截止到2016年5月29日,马老共运出垃圾624车,共计劳动报酬12480元。经多次催要,2017年3月28日置业公司给马老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马怀云所得工资全部结清。但令马老失望的是,是年12月31日,置业公司仅仅支付了4000元,尚欠马老劳动报酬8480元,一直没有支付。
一筹莫展之际,马怀云将某置业公司告上民权县法院。该院2018年5月21日经审理,依法支持了马老的诉求。判决生效后,马怀云于6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志国、王东华负责此案。为了使老人早日拿到劳动报酬,张志国、王东华第一时间向置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因置业公司已经撤离民权县到山东省济南市发展,致使此案一时难以了结。为寻求突破,张志国、王东华冒着酷暑,多次到小区与置业公司的下属单位物业公司进行磋商,要求他们将心比心,看在老人80岁高龄的份上,及早将马老的劳动报酬给付完毕,履行法定义务,慰藉老人的心灵。同时,以案说法,以法释理,让他们尽快将情况反馈给置业公司。否则,将对置业公司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冻结公司及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几经辗转,8月22日,远在山东省济南市某地开发建设的置业公司将8480元,如数转入了物业公司的账户。23日一大早,物业公司会计就将马老的劳动报酬送到了法院。
工资已经执行到位的消息,张志国、王东华迅速通过电话告诉马怀云。马老说:“前几天下大雨,摔伤了腿,不能前去领款了。”闻听此言,张志国、王东华当机立断,携带着8480元执行款,立即驱车赶往马怀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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