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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虽远必执

  发布时间:2019-10-16 16:47:27



   2019年10月15日清晨5点30分左右,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抓捕小组经过千里奔波,终于在浙江省慈溪市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耿某某擒获。

    耿某某,2011年11月14日在乡间公路无证超速驾驶无号牌机动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将正常骑车通行的袁某撞伤。后经袁某某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耿某某赔偿袁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185015元。判决生效后,因耿某某长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袁某便来到民权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谢俊生经过多次查控均未发现耿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对其采取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一直找不到耿某某踪迹。

    10月14日上午,民权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报警电话,顺利锁定了耿某某现在居住位置。由于此案跨度时间长,申请人袁某生活情况特别困难,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勇及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玉法高度重视,立即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宝书汇报请示,迅速成立以徐红星为组长的抓捕小组,制定计划,赶往千里之外的慈溪市进行抓捕。

    当晚20点左右,抓捕小组发现被执行人耿某某在住所附近夜市和几个朋友饮酒,考虑抓捕被执行人有一定风险,当时没有采取行动。遂在其住处连夜蹲守,直至次日清晨5点多采取行动,一举将其抓获。目前,被执行人耿某某已被依法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常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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