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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微信视频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2-07 17:13:07




    2月7日下午,民权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庭长马绍瑞通过微信群视频远程开庭独任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11月13日14时30分许,被告张某驾驶豫NK056H号小型轿车行驶到G310民权县人和镇天意汽贸城东侧时,与右前方向行驶徐某某甲所驾驶的新鸽牌电动三轮车在左转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徐某某受伤和乘车人张某乙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该事故经民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被告张某与原告徐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受害人张某甲无责任。被告张艺驾驶的豫NK056H号小型轿车在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投保有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因双方协商不成,原告徐某某一纸诉状将被告张某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及亲属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410000元。

    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但又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马绍瑞庭长就该案专门建立了微信群,并告知当事人微信视频开庭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醒当事人要确保信号稳定。同时,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前与当事人进行了微信视频调试。

   此次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通过视频的方式完成了举证、法庭调查等庭审程序,对整个庭审非常满意,本案也将于近期作出判决。

   据悉,疫情发生后,民权法院积极探索网上开庭、微信开庭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做到疫情防控、案件审理两不误,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保障了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常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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