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警用车辆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民权法院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使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警车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警车管理使用工作的绩效考核措施,切实把加强警车管理作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公安部《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十条禁令》的要求,开展警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加强警车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干警使用警车的自律意识。
三、驾驶警车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接受交警的管理,切实增强行车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鸣高音喇叭、超速行驶、乱停乱放。
四、警车使用仅限于公务活动,不得使用警车办私事或将警车外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真正把警车管理使用好。
五、违反警车使用有关规定,造成有损法院良好形象的行为,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警车管理使用的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从重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