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还能起死回生?4月25日,在民权县润康养殖有限公司、民权县金盛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河南永昌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由民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家重担任审判长,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闫允峰,民一庭庭长崔振江组成的合议庭给出了肯定答案。
企业破产重整,在民权县还不多见!
据了解,民权县润康养殖有限公司、民权县金盛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河南永昌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是集生猪生产、母猪繁育的民营企业。尽管三者之间各自是独立的企业,因管理人认为这三家企业高度关联,建议将这三家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合并召开。合议庭认为,这样有利于案件的审理,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的起死回生和后续发展。
朱家重在讲话时强调,党的十八届、十九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指出,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方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在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人民法院要为依法推进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尤其在在今年1月1日施行的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开宗明义指出,企业破产重整,可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经营价值,积极挽救有重整价值企业,充分释放破产重整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程序价值,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出台多条政策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三家生猪养殖企业良性发展,大大改善生猪养殖行业现状,作为商丘市现存为数不多的具备抗击非洲猪瘟疫情能力的生猪养殖存栏大户,通过此次重整以求自救的做法,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此,民权法院在受理这三家企业破产重整申请后,合议庭认为,这三家企业具备很高的经营价值和发展空间,破产重整,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对企业具有挽救价值,能让企业通过重整程序更好地存续和发展。一方面对促进一方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给更多优秀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参与竞争的平台。一方面为维护一方稳定,平抑市场物价,创造了有利条件。
按照议程,管理人向债权人提交了有关文件、报告,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听取了利害关系人、债权人、战略投资人的意见,就三家债务人下步重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以期通过法制和政府手段,让企业的法人、股东,经过破产重整,进行反思,调整经营理念、发展方向,提升经营能力、水平,让企业起死回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企业发展的重整计划,逐步实现企业的“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