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早晨7时许,民权县人民法院43名执行干警,冒雨开展临街涉案房屋腾退集中执行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展示对党忠诚、维护法律尊严的坚强决心,根据院党组部署,集中开展这次执行活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勇铿锵有力的动员讲话,鼓舞着每一名干警。随着一声令下,7辆警车警灯闪烁,排成一字长蛇,冲破雨雾,向着目的地进发。
据了解,这次集中执行,是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所涉7套临街2层房屋(烂尾楼)、建筑面积总计2500多平方。2016年8月10日,由民权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因其它原因,同年12月6日,该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9月2日,申请人李某申请恢复执行,该院遂于同日恢复执行,并启动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郑杰发现,该院查封的上述7套临街2层房屋,已由案外人出售给赵某、张某等7人,且有2户已经搬迁入住。
为维护胜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执行法官郑杰先后多次做赵某、张某等7人的思想工作,要他们换位思考,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及时将涉案房屋腾退完毕,交给申请人。但他们都无动于衷,拿法律当儿戏。针对这种情况,民权县法院本着以人为本、善意执行和文明执行的原则,于2020年9月21日,出动干警在涉案房屋分别张贴《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告》,限上述人员10日内搬出本院所查封的房产。遗憾的是,至今一直没有人配合执行。申请人李某无奈要求该院依法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为做到万无一失,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权县法院一方面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和媒体记者现场见证执行,同时,与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医疗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确保一方社会稳定。
8时许,到达执行现场,雨越下越大。执行干警全然不顾,一下车,按照执行预案,立即分成6个强制执行小组、1个资产清点组、1个外围警戒组和1个后勤保障组,在公安机关和公证处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各司其职,迅速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由于宣传工作到位,各方配合有力,整个执行活动井然有序。至下午17时许,历时一天时间,执行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