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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赃物而购买 鸡飞蛋打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2-05-28 10:08:09


    民权法院讯  5月24日,民权县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刘某罚金3000元。

    该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11日下午,被告人刘某在明知赃物的情况下,以1700元价格购买林某、张某在民权县城关镇某村盗窃的32寸液晶电视一台、电脑一部,经鉴定,价值为3188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案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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