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3月17日,民权县人民法院邀请民权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部分民警,对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治安处罚案件进行了旁听。
据担任本案审判长的行政庭庭长焦文彦介绍,2020年9月14日16时许,在民权县某村,原告因放羊与第三人发生争执。立案后,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认定第三人的伤系原告打伤,对原告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予以撤销。遂于2021年1月27日,以公安局为被告立案起诉。
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立案后,于3月17日上午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休庭合议,决定定期宣判。
“通过这次旁听,民权法院把庭审当做普法课,效果就是好,不仅让我了解了行政案件的审理过程,更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今后,将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执法人员。”庭审结束后,一位派出所负责人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