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份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形象,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尊从“崇法、尚德、明理、守仪”的法治精神,制定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从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从机关内聘任廉政监察员等形式,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加大检查力度,邀请廉政监督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抽查各类案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二、整顿审判作风,强化干警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规范庭审行为,开展法官文明礼仪教育,规范法官言行举止,提高服务水平,司法作风明显好转。
三、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四、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考勤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干警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