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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青春谱写执行的春天

发布时间:2021-08-19 15:27:34


    王泾达同志,男,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于2016年7月进入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一庭负责人。到执行局工作以来,他细致入微的工作,更是一次次的从法院干警的责任中展示着对人民的爱心、对司法的衷心,他全身心投入到攻克执行难战役中、时刻在执行活动第一线,从不计个人得失,一心为公,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连年被市、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并于2020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强化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面开展的背景下,王泾达同志调整到执行局,充实执行力量。面对工作新环境,执行新要求,他积极适应执行模式重大改革,认真学习执行新精神、新规定。他深知理论指导实践,没有过硬的执行业务理论做先导,执行工作就不能顺利开展,特别是面对当前执行案件数量多、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新形势,自身如果不能练就一身硬功夫,就打不好解决执行难这一硬仗。他负责执行一庭工作以来,在兼顾自身学习提升的同时,他深知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打好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关键,他坚持将执行一庭队伍建设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正确处理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与加强队伍建设的关系。组织执行一庭全体干警认真巩固学习业务知识,要求庭室每一位干警重点学习办理执行案件业务技能,深刻领会并能够熟练指导执行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执行案件信息化办理水平;二是正确处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队伍建设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执行队伍建设的成败,每一位执行干警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执行队伍的形象,更是法院和法官形象的缩影。他坚持以党风党纪约束自己、以模范人物鞭策自己、以自警自醒感悟自己、以身边典型教育自己。能够时刻做到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风貌投入到执行工作中来。

    二、积极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强化担当意识

    针对执行案件任务重、积案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2017年10月,王泾达同志临危受命,被调整至执行一庭任副庭长,主持执行一庭全面工作,开始承办执行案件,针对执行难这一顽疾,该同志创新型开展执行工作,对执行团队事实流程化管理,设立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将传统执行实施与执行信息化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对涉行政事业单位案件,他执法必严、执行不畏官;对大案要案骨头案,执行不畏难,越难越善战;对涉民生案件,执行终为民,彰显执行干警铁血柔情。该同志长期以来在执行局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时刻不忘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始终把工作摆在第一位,彰显了对法院执行事业的无限忠诚,工作中加班加点,只为了心中那份对人民群众的责任。2018年10月19日中午12时许,正准备吃饭的王泾达突然接到群众举报说被执行人李某在某村给人家播种小麦的电话。王泾达当即率法警驱车20多公里,将在田间工作的老李抓了个正着。李某被拘传到法院后,无论如何做工作,李某铁了心一般,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为此,经院领导批准,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做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2019年1月3日下午5时许,元旦刚过,王泾达得到某被执行人在河北某市有财产的消息后,为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同时为了避免被执行人财产转移,连夜带领干警驱车600多公里对被执行人财产予以查封。不管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夜晚、凌晨,只要接到被执行人准确线索,他一定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执行现场,这仅仅是他平常执行工作很小的缩影,饭点、下班点仿佛不存在于王泾达同志的观念里,作为外地的同志,真正是以法院为家,全年无休,全天无休。

    三、以人为本文明执行 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王泾达在执行中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认真耐心倾听和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各项意见、建议,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改进改善,促使执行工作更加到位,他从不考虑个人得失,从不选择执行、枉法执行和消极执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执行队伍整体形象做出了榜样。王泾达同志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文明执行、阳光执行,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又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真正做到了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尹店乡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时,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和邻居以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执行干警围了个水泄不通,强行阻止执行人员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家属随手抄起身边物品向王泾达同志身上砸去,其他被执行人家属看到情况一拥而上,在突然到来的群体性暴力抗法面前,王泾达同志冷静面对,没有与闹事人员发生激烈冲突,而是反复讲法律,稳定了众人情绪,并对带头闹事人员实施拘留,事件得以平息。当有人问他怎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时,他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谩骂、围攻,是我执行生涯中平常的事。我们必须忍耐,不能让一起执行案件演变成群体事件,我相信我们每位执行干警都有能力说服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相信法院相信法官相信法律,不能因我们做思想工作不到位而让更多的群众去触犯法律。短短的几句话,道出了王泾达同志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

    2019年,王泾达同志名下新收案件数741件,首执结案数606件,结案率81.78%,首执执行完毕案件数223件,首执执行完毕率30.1%,首执终结案件数92件,首执终本案件291件,首执终本率39.27%,首执实际结案率42.51%,执行到位标的额111749265.69元。该同志所执行的案件,无一件违法违纪、无一件产生重大信访案件,赢得了人民群众对他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天平在胸前、责任在肩上。他为了执行事业,凭着司法为民的执着追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方法,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一件件执行难案得以圆满执结,一笔笔执行款项送到申请人手中,一面面锦旗,一张张证书是组织和人民群众对他工作最大的肯定。王泾达同志用刚烈,用温柔,用热忱,用汗水,为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展现在新时代执行干警的新风采。

责任编辑:常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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