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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文明法官

——门艳

发布时间:2021-02-23 15:33:28


    “踏实”“严谨”“兢兢业业”……法院里很多同事提起门艳都竖起了大拇指!

    门艳,女,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2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民权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程庄法庭副庭长,2018年6月调入执行局工作,现任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无论在任何岗位,她始终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身作则,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

    一、适应新角色,迎接新挑战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人民法院向党和人民作出的铮铮誓言、庄严承诺。2018年正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2018年6月,根据院党组的决定,门艳被调至执行局工作。由于之前从事的都是审判工作,对于执行工作,她可谓是门外汉。但既来之则安之,为尽快适应新角色,她决定一切从零开始,凭着自己对法院工作的热爱,她坚持不懈地学习与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办案指引》等办案手册。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她总是虚心向一些有经验的执行法官请教,很快便对执行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也为她今后更好的开展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柔肩勇担正义,巾帼不让须眉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环。认真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是门艳的工作原则。虽为一名女法官,少了一些男法官的威慑力,但她办起执行案件来却一点也不含糊。李某诉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王某给付李某货款8850元。因王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承办法官,门艳一边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手续,一边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和传统查控。虽然执行标的不大,但经查询,并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王某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19年1月25日,正值春节前夕。晚上七点左右,正在执行局加班的门艳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称其盯到王某正在家中。挂断电话,她立即向执行局领导汇报了情况,并迅速带领法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果不其然,王某正在家中吃饭。亮明身份,说明来意,门艳等人依法将王某带回了法院执行局。回到执行局,她首先对王某进行了一番释法说理,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王某虽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一直以没钱为借口,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因王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门艳在向领导汇报后果断对王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就在准备带王某去医院体检时,王某迫于法律权威和执行压力,最终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三、身怀六甲,她是最美执行法官

    除了执行法官,门艳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一位准妈妈。虽然领导和同事都十分心疼她,但她却从未把自己当成特殊对象看待,送达、调解、听证,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处处可见她的身影。如果不是那高挺的肚子,没有人会想到她是一名孕妇。目前她虽已有八个多月的身孕,但她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同事都劝她请假回家休息,她却笑着说:“没事,看情况吧,能坚持到什么时候就坚持到什么时候,平时上班多跑跑,就当锻炼身体了”。由于工作中表现出色,2019年7月,门艳被任命为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

    休言女子非英物,巾帼从未输须眉!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的奉献。门艳,作为一名普通的执行干警,她用坚毅和执着诠释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责任编辑:常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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