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民权县法院于6月21日至22日连续两天开展“夏季攻坚”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超亲自安排部署,按照执行预案,进行统一指挥调度。
凌晨5点,执行干警和警车已在民权县法院院内集合完毕,随着带队人员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兵分几路,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在一起强制腾房案现场,执行干警们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拉上警戒线、仔细清点物资,同时邀请公证人员对执行经过进行公证。该案系耿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经民权县法院审理,判令李某某偿还耿某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杨敬文依法对李某某名下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一拍成交后,案外人以涉案房屋归其所有为由向民权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拒绝腾房,致使房屋迟迟无法交付买受人。后经过执行异议、异议之诉一审、二审均被驳回。在此情况下,民权县法院执行局精心部署,决定强制腾房。经过6个小时紧张有序的执行,最终涉案房屋全部腾空并顺利交付买受人。
“你好,我们是民权法院执行局的,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执行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在依法传唤你到民权法院执行局接受调查”,这是民权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谢俊生见到该案被执行人李某某时说的话。这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因案外人胡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胡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后案外人胡某某向原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报案理赔。原告垫付该款项后对被告李某某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民权县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保险赔偿款398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谢俊生办理,在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手续后,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义务。集中执行时,谢俊生等人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见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起初李某某并不理解法院的生效判决,后经过谢俊生的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李某某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履行,随即掏出一个钱包,一块、五块、十块、五十,最终凑够了4080元(含诉讼费、执行费),该案当场执行完毕。
据统计,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60余人次,警车10辆,传唤被执行人15人,司法拘留5人,强制腾房1处,执结案件9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80余万元。
40度的高温异常炎热,烈日晒红了脸庞,汗水湿透了衣背,但执行干警们的脚步却从未停下。下一步,民权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以工作实绩彰显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