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孙六镇某村农民工张某亮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专程来到民权县法院,将一面上写:“高效公正执法 热心服务为民”的锦旗,赠送给南华法庭法官孔奕博,再三感谢孔法官帮他讨回了6000元劳务报酬。
2021年5月25日至同年6月16日,原告张某亮随包工头刘某到上海某小区从事装修工作。但工程完工后,被告刘某仅支付原告劳务费2000元,剩余6000元却迟迟不愿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亮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该院。
审理过程中,被告刘某辩称,原告与被告系劳务合同关系,原告作为施工人员,应该对施工质量负责。但原告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致使被告无法交工,迫不得已自费请了2名工人进行了整改维修。
为还原事实真相,孔奕博遂与家在上海的业主孙某取得了联系,进一步确认,期间虽有2位工人进行了维修,但维修后还是有质量问题。孙某入住后,原告张某亮再次上门维修,最终得到孙某的认可。由此,足以证明原告履行了整改义务。而被告刘某因未提交证据证明其聘请的工人修复的具体费用和因原告施工问题导致后续装修工程延期或延期交付的证据。并且,被告关于原告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被告违约的证据不足。因此,孔奕博依法维护了原告张某亮的诉讼请求。
领到了劳动报酬的张某亮,特意请人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民权县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送走张某亮,孔奕博说:“农民工背井离乡,外出务工不容易,挣的是辛苦钱。作为一名法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更应该设身处地地多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既做到‘案结’,又要做到‘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