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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权法院绿洲法庭 判后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10-17 17:12:54



    为了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民权县人民法院绿洲法庭马绍瑞法官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深入群众,判后耐心调解,促使被告积极履行赔偿款,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又从根本上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受到原、被告双方的好评。

    2021年2月28日,被告杨某驾驶的重型栏板货车沿北太21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原告刘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刘某受伤及车辆受损。因双方未达成调解,原告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2022年8月15日马绍瑞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在开庭前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于2022年9月26日作出判决。但马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来到原、被告家中,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早日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经过马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芥蒂,原告刘某主动要求在金额上可以适当减少,被告杨某也积极筹款一次性将25万元赔偿款交于原告刘某。马绍瑞法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放在心上、落到实处,通过不厌其烦的释法明理,终于化解了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常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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