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0多年前,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曾两次在地处黄河之畔的葵丘与鲁、卫、郑等国相会结盟,使民权县境内的葵丘会盟台闻名遐迩;2600多年后,历史再次选择在了这里:2022年12月29日,河南省法院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其中,在集中管辖法院及其管辖范围中明确指出,“民权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大运河廊道”柘城、梁园、虞城、夏邑、永城等9个县区市环境资源案件。
为统筹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大运河廊道集中管辖工作的开展,1月10日下午,郑铁中院副院长樊桓锐一行专程到民权县法院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在座谈会上,樊桓锐一行首先听取了民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超关于民权县及大运河廊道县区市人文、自然、生态环境资源情况。他说,近年来,民权县及大运河廊道县区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修复力度,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尤其是商丘市中院与民权县法院联合设立“民权申甘林带”和“民权黄河故道国际重要湿地”司法保护基地以来,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努力服务保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后,樊桓锐一行听取了民权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家重关于环境资源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并听取了该院行政、立案、刑事有关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
樊桓锐指出,听了大家的发言,感到民权县法院工作有亮点、工作有特色、工作有品牌,可以说,这次省院选中民权县法院集中管辖大运河廊道县区市环境资源案件,选的对、选的准。因此,她希望民权县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准确领会上级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协作协调机制,理清工作思路,强化队伍建设,突出管辖特色,创新形式,抓好落实,一体推进工作的开展。
新时代饱含新期待,新征程召唤新作为。在这个时间节点,由衷相信,民权县法院一定不辜负期望和要求,开好头、起好步,抓住机遇,勇毅笃行,为大运河廊道县区市生态文明建设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