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随着一记法槌声响起,原本热闹的某村村委会会议室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为让当事人少跑腿、让群众受教育,民权县法院南华法庭坚持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疑难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申某某经人介绍订立婚约,原告给付被告彩礼6.6万元。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共同生活后,因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原告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返还彩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被告的精神状态,以及被告父母身体年迈,出行不便,为方便当事人应诉,承办法官遂将法庭搬到被告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
“原告赵某诉被告申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牵涉面广,双方矛盾较大,为尽可能地减缓当事人的压力,我们将庭审直接开在他们的家门口,让事实说话、让法律滋润人心”,南华法庭庭长庞全国说。
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现场普法,向双方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