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范某甲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家门口挖沟排水,竟会摊上官司,被邻居告上民权县法院人和法庭。
原来,被告范某甲与原告范某乙系左右邻居。被告居左,原告居右。因生活方便,范某甲一直沿范某乙厨房南墙五米胡同往西出行。2021年的一天,被告范某甲以雨季来临排水方便为由,号令子女沿原告范某乙厨房地基及南侧处挖沟,进行排水,严重影响了原告房屋的安全。后经多方调解未果,范某乙遂一纸诉状将范某甲告上法庭。
该院受理后,法官单良及时来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被告在原告家厨房南墙地表处挖沟排水,导致原告房屋地基外露,造成雨水淤积,并有可能发生房屋倒塌的危险,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单良经审理认为,本案系相邻关系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排水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范某甲认为,为了防止自家院落房屋被雨水浸泡,便沿自家出路挖沟排水,自己并没有占用别人的出路,因此,也没有构成侵权。
为彻底化解原、被告之间的隔阂,让被告范某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单良循循善诱,明法释理,告诫双方作为左右邻居,应本着相互体谅、互相协商、睦邻友善的态度,稳妥、冷静地处理纠纷。双方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退让,充分弘扬“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解决纠纷,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听完单良法官的一席话,被告范某甲心服口服。庭审一结束,再三邀请单良法官现场监督,在填平了排水沟的同时,向范某乙赔礼道歉。而原告也深受启发和教育,主动提出,如果范某甲院落出现积水,愿意提供设备帮忙其消除隐患。至此,一桩相邻侵权责任纠纷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