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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法院用心调解化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5-30 16:08:56



    近日,在民权县人民法院法官蔡伟的耐心调解下,不仅成功化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而且,被告还当场将剩余装修款给付了原告,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2020年11月1日,被告乙委托原告甲装修自家房屋,经双方估算,总费用为20万元,甲、乙确认后,签订了装修合同。2022年1月29日,乙发现自家房屋装修样式不完善,室外小院也需装修,遂要求甲增加装修项目。双方协商后,甲同意按照新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但经预算,需增加费用8万余元。

    装修完毕,甲将装饰好的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则先后支付甲部分装修款,但剩余装修款乙一直未支付。甲不得已多次上门催要,都被乙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甲一纸诉状将乙诉至该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蔡伟及时向双方询问了有关情况,并进一步厘清了症结所在,决定以调为主,单刀直入,直击双方争议的焦点。同时,结合装修用材用料情况、市场价格和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用筛选法一一进行筛选,使甲、乙双方心服口服,表示愿意各退一步,礼让三分。

    心结解开,双方捐弃前嫌。随后,在蔡伟法官的主持下,甲、乙达成一致意见,即:被告乙向原告甲一次性支付剩余装修工程款,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后,甲、乙笑意盈盈,握手言和。乙当场将下欠装修款支付给了甲,兑现了承诺,让在场的人都啧啧称赞。

    去年以来,民权县法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动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缓和社会矛盾、高效化解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常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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