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治疗,我们不知找了被执行人多少次,但都没用。没想到法官一做工作,他就同意和解,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2012年5月13日,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12万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谭某家里,他们对法官感谢连连。
2004年3月,被执行人李某驾驶微型车撞伤谭某。谭某为了及时治疗,家境困难的她多次向事故责任人索要医疗费用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经判决后,李某未及时履行义务,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11月,谭某从法院领回5万元执行款,此后,被执行人庾某就一直未给付尚欠的赔偿款112353.93元。今年5月,万般无奈的韦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虞某付清赔偿款112353.93元和逾期利息,共计152147.41元。
执行法官接案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制定了和谐执行方案,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当事人由开始激烈争吵,到慢慢地平静下来,诚心诚意进行协商,最终微笑着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定于9月13日前一次性付清谭某12万元赔偿款。至此,一桩拖了近五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