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下午,当事人赵某专程来到民权法院,将一面印有“高效高质 急民所急 温暖人心 锦旗传情”的鲜红锦旗,送到民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涛、人和法庭干警手中,对法院高效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暖心举措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原告赵某因两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新疆某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两起案件的被告目前居住在河南省民权县,且线上无法完成送达,为确保法院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2月19日下午5:09分,委托法院通过集中送达平台向我院请求委托送达。我院立案庭庭长张涛法官在收到委托送达函及材料后,第一时间审查了送达材料以及确认了被告地址,随后将该案件分到人和法庭组织送达,并指定干警做好当事人以及法庭之间的联络工作。2月20日上午,人和法庭便派出毛鑫和路晓涵2名干警冒着风雪先后来到被告住所进行送达,经送达干警以及委托法院对当事人耐心解释与说明,两起案件最终成功送达。送达完成后,我院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委托法院及原告赵某,并及时将送达回证等相关材料邮寄过去。委托法院及原告赵某对我院的高效送达工作表达了由衷感谢。至此,此次跨省委托送达圆满完成。
民权法院始终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理念,高效开展委托送达工作,确保其在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彰显灵活高效、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法官普法】
委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对不在本法院辖区居住的当事人和其他讼诉参与人直接送达讼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受送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时,委托法院应将委托事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受托法院,受托法院应积极协助,准确、及时地送达有关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