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民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上,县法院院长徐亚超做关于提请石海常等12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报告。4位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代表分别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会上通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任命由民权县法院提请的石海常等120名同志为民权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燕宣布任命决定。
民权县法院高度重视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同县司法局和县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经过多轮审查、任前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最终按照审定名额确定了拟任命12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布在不同地方、不同行业,代表性较广,年龄分布适中,具有较强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下一步,民权县法院将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任职宣誓,就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庭审纪律及流程等方面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尽快让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走上工作岗位,参与到庭审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