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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开展涉“三农”法律问题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31 16:15:11




    7月31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海燕带领南华法庭干警,到野岗镇孟庄村就涉“三农”法律问题开展宣讲活动,并到种苗工厂、天铸门业送达《法律风险提示书》。

    黄海燕同志在讲话时说,这次宣讲活动,从实际出发,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例、小纠纷入手,针对农村日常生产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由浅入深、由表到面,引导教育群众多了解法律知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法治的农村社会环境。为进一步弘扬光大“枫桥经验”,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使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萌芽状态,他强调要充分发挥村、镇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与职能,对土地纠纷、相邻纠纷等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积极调解,推动无讼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证。

    宣讲活动中,南华法庭法官王玉玺紧紧围绕涉“三农”法律问题,从大家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像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农副产品买卖、婚约彩礼、民间借贷等纠纷出发,结合在审判实践中的一些具体案例与大家进行了分享。她说,《民法典》就在咱们身边,保护着咱们的权益。希望大家多了解法律知识,以法为伴,与法同行,少走弯路,让大家早日过上更安稳、更幸福的日子。

    省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卞亚峰在主持宣讲活动时说,民权县法院干警不顾酷暑炎热,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尤其是听了王玉玺法官的耐心讲解,受益匪浅,很受启发,既接地气,又符合农村实际,希望人民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引领更多的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用实际行动点亮“法治之星”。

    宣讲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黄海燕一行还与群众进行了互动,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随后,黄海燕一行来到种苗工厂和天铸门业,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法律风险提示书》,使他们深受感动。纷纷表示,人民法院为人民。今后将不负厚望,自觉规避法律风险,进一步拓宽生产规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带动更多的农民群众就近就业,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杨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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