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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树木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民权法院人和法庭妥善化解一起邻里排除妨害纠纷

发布时间:2026-05-14 11:46:05


近日,民权法院人和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树木倾倒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庞全国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通过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更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
树木倾倒引担忧 邻里对簿公堂
原告贺某民与被告贺某武系同村邻居,此前因出行道路等问题积怨较深。2025年,被告贺某武所有的一棵树木倾倒压在原告房屋上方,且另一棵树木紧邻原告房屋后方生长,存在倾倒隐患。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矛盾不断升级,原告贺某民将贺某武诉至法院。
情理法理相融合 耐心调解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庞全国考虑到双方系同村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若简单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极易加深双方隔阂,伤了多年的乡情。为从根源上化解纠纷,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
调解中,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准矛盾症结。他从法理出发,向当事人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明确侵权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从情理入手,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珍惜邻里情谊。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原本情绪对立的双方逐渐放下芥蒂,愿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达成调解除隐患 案结事了暖人心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贺某武承诺于2026年5月15日前,自行砍伐移除已倾倒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被告赔偿原告贺某民经济损失15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此案涉纠纷彻底了结。
一纸调解书,化解多年隔阂。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既消除了房屋安全隐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邻里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下一步,民权法院人和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心用情做好基层矛盾调解工作,以法理释纷争、以情理暖人心,书写新时代基层法治的崭新“枫”景。

责任编辑:杨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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