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和全院干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工作科学有序发展,民权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8日制定并施行了《关于加强考勤等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质效,全面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提升干警作风素质。
一、加强考勤制度。明确了考勤时间及范围,并对迟到、早退处罚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明确了考勤代签给予双方同时处理。
二、细化请销假规定。明确细化了请假批准的范围和权限,强调请假或出差必须有请假条或出差单,口头请假或申请出差,视为无效。
三、严格惩处标准。对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干警除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处罚外,轻者罚款重者免职或停岗。
本院又另行制定了处罚标准,该规定的施行,从政治上、政策上、心理上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使法院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做到依章依纪治院,确保内部各层次、各序列发挥最佳组织作用和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