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孙六法庭深度融合本地黄河渡口文化,以渡口通达四方、诚信通商、渡险安澜精神铸司法底色,取古渡口“渡厄纾困、连通供需”之意,坚持法治为舟、公正为舵,开辟涉企纠纷绿色通道,靠前化解商事矛盾,倾力打造 “渡厄纾困·优商惠企”特色法庭品牌。近日,孙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案件,高效化解了当事人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该案原告张某为个体运输从业者,被告沈某为商事经营从业者。2026年6月,被告沈某通过某运输平台发布货物运输订单,约定由原告将一批铝板从民权县运送至湖北某地,订单载明的货物重量为 2 吨,但实际装载货物重量 为5.19 吨。原告张某在货物装载后与被告沈某沟通超出订单重量问题,被告沈某承诺在订单基础上再多给付运费300元。原告张某按照约定完成货物装载、长途运输、定点卸货等全部承运工作后,多次向被告催要超吨运费。被告沈某则认为其订单系整车运输,在车上有空间的情况要求继续装货,符合运输合同的要求,故在订单结束后,被告沈某在运输平台支付订单运费后,未履行曾约定多给付300元运费的承诺。
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多次自行协商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民权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运费722.216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广潮充分考量案件特性,该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但属于典型的涉小微企业、个体经营商事纠纷。此类小额商事纠纷若简单一纸判决,不仅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维权成本、耗费司法资源,还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市场主体良性互动。在法庭 “渡厄纾困·优商惠企”品牌文化指引下,承办法官决定摒弃机械办案模式,优先采用柔性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王广潮法官秉持黄河古渡口包容调和、纾困解难的文化精髓,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相融的原则,细致梳理案件全部事实,逐一核对运输记录、计费标准、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精准厘清双方权责。同时,充分考虑双方经营实际,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向双方普及货运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超吨运费的计费依据与法律支撑,告知双方商事交易中应当恪守诚信履约原则。法官兼顾法理公正与人文温情,充分倾听双方诉求与难处,耐心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诚信处事。
经过法官多轮细致沟通、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在庭审中放下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被告沈某一次性当庭支付原告张某运费2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本案案件受理费 25 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自愿放弃其余全部诉讼请求。协议签订后后,被告在法庭件见证下当场转账履行付款义务,这起商事纠纷圆满化解。
商事纠纷看似细碎,却直接关乎市场主体经营体验与辖区营商环境质效。孙六法庭立足黄河故道古渡口地域文化特色,将“渡厄纾困、连通供需”的渡口文化与基层商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文化润司法、以司法优服务。通过建立涉企纠纷快速响应、优先调解、高效办结工作机制,简化小额商事纠纷办理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下一步,民权法院孙六法庭将持续深耕“渡厄纾困·优商惠企”特色法庭品牌建设,持续挖掘黄河渡口文化治理内涵,把柔性调解、高效纾困、精准服务贯穿商事司法工作全过程,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高效化解各类商事矛盾,用心用情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高质量基层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