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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积极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11 10:45:18


    2012年以来,民权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各种利民便民措施,切实做到“三加强”,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调解工作。针对辖区农村的特点,该院注重发挥在涉农纠纷处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农案件,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组织、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涉农纠纷案结事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二、加强便民措施。积极打造便民法院、便民法庭,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简化案件审批手续,最大程度缩短办案周期。为了确保农民打得起官司,该院进一步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缓;为解决部分偏远村庄村民打官司难的问题,采取了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审理等便民措施,并发放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咨询。

    三、加强法律服务。凡涉农案件力争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群众打官司打开了一条便捷通道;同时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服务活动,选择相关典型案件,运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并组织法官经常性的到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设置法律咨询点,帮助农民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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