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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尽赡养义务被父亲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2-07-11 15:59:33


    民权法院讯  兄弟之间闹矛盾,老父亲无法调和,身为村干部的大儿子拒付赡养费被八十二岁的的老父亲告上法庭。

    2012年7月9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判决被告从2011年元月起每年支付给原告赡养费1100元。原告亓老汉是民权县城关镇亓堂村村民,二十年前老伴去世,一人含辛茹苦把六个儿子抚养成人,由于年老多病五年前把自己耕种的土地分给六个儿子,当时六个儿子商议:每人每年给原告100斤小麦和200元钱。2010年因高架桥征地,被告与老二、老五两家发生矛盾,又因挖河与老三发生矛盾,被告几次找老父亲评理,八十多岁老父亲无法调解兄弟之间的矛盾,被告由此怀恨在心,从2011年起不再赡养老父亲并多次对老人进行打骂,老人无奈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为了唤回被告的良知,在原被告的村里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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