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电脑伪造事业单位印章 事情败露获刑事处罚
作者:彭宗国 发布时间:2012-08-02 10:04:40
民权法院讯 民权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被告人罗某被判处管制六个月。
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份,被告人罗某在电脑上伪造民权县高级中学学生处印章,并多次制成民权县高级中学的请假条销售给学生,从中谋利。
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变造方法,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罗某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民权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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