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民权法院广泛延伸教育职能,大手拉小手,多措并举,防止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一是对于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犯,根据每人的不同特点,将犯罪原因、经历、认罪态度、帮教重点等填成表格,向监管单位介绍,以利于对其教育改造。二是对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建立非监禁刑未成年犯档案,加强与县司法局矫正科、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联系,落实帮教人员责任和回访考察责任,及时掌握情况,把对非监禁未成年犯的回访考察作为防止其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并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三是对于刑满释放回到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员,法院积极协调、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安置教育工作,使他们有学上,有事做,避免再入歧途。2011年以来,民权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23名,其中19名被判处缓刑,帮扶未成年罪犯上学或工作8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