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强化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民权县人民法院采取七项措施加强诉讼引导工作。 一、除立案庭诉讼引导员坚持日常诉讼引导外,各业务部门轮流在本院诉讼、审判场所值班,做诉讼引导工作。
二、诉讼引导值班人员两人一组,工作日全天值班,在立案庭接待室诉讼引导台接待引导。
三、诉讼引导员须着法院制服,佩戴法院胸徽和诉讼引导员胸卡。
四、诉讼引导员应主动询问来访事由,热情、耐心地解答咨询,依照法律规定引导诉讼。当事人在申诉、申请再审期限内对本院生效裁判提出异议、疑问的,应通知原审判庭作判后答疑。
五、对应由有关庭、局接待处理的来访者,诉讼引导员应迅速通知有关庭局,并引导来访者到约定地点。诉讼引导员应作好值班登记。
六、有诉讼引导任务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应积极带头参加诉讼引导工作。
七、立案庭具体负责督促通知内容的落实,并对有关情况进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