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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三平台三措施两衔接诉前化解矛盾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06 17:13:15


    今年以来,民权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诉调对接平台,完善诉调对接制度,着力通过“三平台、三措施、两衔接”的方式,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今年1-8月份,月该院共对109件邻里纠纷、土地征用款补偿分配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89件,其中,息诉53件,司法确认23件,有效将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

    “三平台”:一是依托民权“一村一社会法官”体系,建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构建诉前调解工作平台;二是依托民权产业集聚区劳动纠纷调处中心,建立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构建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平台;三是依托民权法院设在交警大队的巡回办案点,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办公室构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调对接平台。

    “三措施”:一是引导当事人非诉调解措施。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当事人要求诉讼立案的,立案庭法官主动向他们介绍非诉讼调解的特点和优势,鼓励、引导他们先由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调解,或者通过法院诉前调解平台在立案前7到15日内组织进行调解。二是借助外力协助调解措施。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根据纠纷实际情况,吸收一些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社会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协助法官一并进行调解。三是委托调解措施。对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在一辖区内的,或者交由社会法庭或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会、妇联等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更有利于缓解对立情绪的,经当事人同意,直接将案件委托上述单位或社会法官进行调解。

    “两衔接”: 一是用司法确认进行诉调衔接,对经社会法官或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协会等诉讼外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经认真审查,及时通过制作民事调解书的方式,依法确认其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二是设立诉调衔接工作小组提高诉调工作效率。该院抽调审判业务骨干,办案调解率高的法官,有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将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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