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的通知,我庭于2012年9月5日在民权县孙六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主题为“学法懂法健康成长”的法律宣讲活动,孙六镇司法所所长、孙六镇中心小学领导、我庭全体人员及该校100多名学生参加了宣讲活动。
宣讲会由李振江庭长作为宣讲人,着重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宣讲活动气氛热烈,互动性强,受到该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并希望这样的宣讲能够形成制度,持续下去。
宣讲会首先讲明法制教育、品德教育的重要性,让学生们明白法律跟学生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小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宣讲会就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及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的监护、监管方面进行了讲解,同时,除了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外,子女对父母也应尽赡养义务,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也是法律的规定。
对于学校的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宣讲会也进行了阐述,学校的教室、教学设施及在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体活动时,应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教师对学生应尽教育义务,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学生,学生在上学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尊重老师。
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其防护意识较弱,针对这方面,宣讲会特别讲明了小学生如何自我保护及收到权益被侵犯时如何用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宣讲会结束后,教师、学生对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宣讲人一一作了全面的讲解。
宣讲会从小学生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角度出发,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责任承担、父母、学校的教育、监管义务、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及社会公德为角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使学生、学校进一步了解了法律的规定,对其以后的学习、教学有很大的帮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