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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民权法院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廉洁过节

  发布时间:2012-10-10 10:46:02


    为了加强中秋、“十一”期间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继续保持近几年该院节日期间干警遵章守纪的优良作风,9月19日,民权法院早部署,早提醒,进一步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中秋、“十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具体做法为:

    一、提高认识,增强广大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结合正在开展的“核心价值观”活动,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了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禁酒令》、《五不准》等有关廉洁从政规定,要求大家节日期间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遵守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官形象,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洁身自好,防止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制定措施,确保严格执行规定

    为确保各项廉洁规定在我院得较好落实,院党组制定了四项措施加强中秋、“十一”期间的廉政工作。一是全院警车一律封存,严禁用公车、公款旅游,并实行重大事项警车外出院长审批制度;二是严禁参加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公共场所酗酒和赌博,严禁让当事人及企业报销有关旅游费用。三是严禁干警利用节日在家接待当事人,严禁接受律师、当事人和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宴请和安排的私人旅游,严禁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办案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节日期间迎来送往的旧习,反对奢侈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并要求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节日期间,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有苗头倾向的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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